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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提案] 关于推进依法治教 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5-01-29 10:37    

案由:沪昆高铁预计2015年底前通车,从昆明到上海仅需8小时。从昆明出发,连接中老泰马新五国的高铁建设,即将启动。8年后,云南将真正成为连接南亚、东南亚的桥头堡,成为南亚、东南亚的经济中心、旅游之都。云南作为“一带一路”的战略地位不言而喻。要满足这一发展战略,教育是根本,义务教育又是根本之根本。云南为此做好准备了吗?事实上,我们离这个目标还差很远,尤其是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受制于教育资源总量不足、软硬实力都差的现状,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一、城市缺硬件,学位严重不足

一是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带来城市中的义务教育人数增加,现有的学校数量无法满足越来越多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需要,出现新的“上学难”、“择校热”,带来很多地方无公办学校可读,只能就读高收费学校或简易民办学校,教育不公平现象凸显,例如,昆明市每年接纳20万外来人口,今年昆明市出台《昆明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管理办法(试行)》(昆政办〔201426号),办法规定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城市学位的紧张问题将更为突出;

二是由于城市发展空间受限,导致“大班额”现象明显,有的小学甚至达到了89/班;几乎所有校舍都作为教室,教学实验、音、体、美专科教室被占用,教学仪器设备等束之高阁、集中堆放,“薄改”等项目耗费巨资投入的教学设施长期闲置等现象普遍存在。

二、农村软硬件都缺

一是硬件不配套。学生寄宿,学校食堂不配套学生午餐,宿舍不够两个孩子挤在一张床上。厕所简易,环境脏乱,对学生文明行为的养成很不利。图书、教学仪器、体育器材、音乐美术等专科教室缺乏等;

二是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偏低且不稳定。表现为教师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学历虽达标但大多数都是“三校生”,住房没有保障,队伍不稳定。据2013年统计,全省有乡村小学10547所,但只有3682名英语教师、4302名体育教师、2927名音乐教师、2563名美术教师、2217名信息技术教师。新增教师数量少于退休和因各种原因自动离职教师数量。

三、区域间及区域内部发展极不均衡

一是人均教育经费总投入地区间差距较大。最高的玉溪市红塔区为2160.99元,最低的昆明市五华区为583.95元,两者相差3.7倍。另外,我省人均预算内教育经费总投入差距也比较大,最高的普洱市宁洱县为1711.02元,最低的昆明市五华区为419.87元,两者相差4倍;

二是各州(市)内部存在不均衡。以大理州适龄儿童入学率为例,排名较前的大理市、漾濞县、云龙县和洱源县均达到100%的小学入学率,但同地州的永平县、弥渡县、剑川县、祥云县、宾川县入学率均排在全省倒数。再如昭通市,水富县小学生均图书数排全省第二位(31.37册),但镇雄县却排在全省末位(7.20册),两个县之间相差4.36倍。

三是几乎所有州(市)都存在边缘化地带,这些地区的学校设施、人员配备、学生成绩和中心地带的差距很大,造成这些地区的人口为了追逐“优质教育资源”而举家迁徙,造成农村学校学位表面“过剩”,一部分教育资源因空置而浪费。

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有:

一、政府职责不到位,依法办学意识不强

一是教育依法投入不到位。2011年至2013年,我省教育经费虽然在增加,但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并未增长,反而分别下降了0.462.21个百分点。2013年教育拨款不仅没有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反而低了11.7个百分点;

二是未完全实现免试、免费、就近入学。城市规划中对教育的设计考虑不多,楼盘建的多、学校建得很少,对学校的规划比较随意,或者建立学校不考虑周边适龄儿童的多少,建起的小学依然不够。另外,划片就近入学信息不透明,造就了一些所谓的“学区房”,大城市中有近一半以上的学生“择校”;

三是监管不到位。一些新建小区规划中计划打造的标准化公立学校实际完成情况无人监督,也没有惩罚机制,例如呈贡区郎缪小学计划2011年开工并建成,但4年过去了,学校至今未完工,计划新办的师大附小、附中至今仍无动工迹象。

二、公有品牌民办化削弱了公有优质义务教育资源

当前各地大力发展集团化办学,名校办民校在一片争议中前行,但事实上,公有品牌“民办化”的学校并没有减少投入,“民办化”反而造成了新的“上学难”、“上学贵”,使一部分公立优质教育资源流失。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公平理念,尽量做到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我们建议:

一、依法办教育保障教育投入

要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有关规定,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确保全省财政性教育经费“三增长、两提高”;目前我省正在编制“十三五”规划,政府必须切实履行发展教育事业的责任,坚持将教育作为优先支持领域,做好教育财政投入新的五年规划。保证教育经费支出的年度预算和决算达到法定增长水平。

二、建立新的教育政绩评价标准

发展教育,政府是第一责任人,应建立新的教育政绩评价标准,像过去抓“两基”工作一样,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政府一把手的考核标准。不应该只是单纯的看gdp发展指标,还应该注重教育发展的绩效、教育公平的实现以及教育品质的提升,真正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真正发挥教育督导机构作用

《义务教育法》第八条规定:“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要加强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发展职责的督政工作,提高各级政府、各部门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执行能力。教育督导部门应该加强对经费的投入、使用及学校的规划、学区划片等关系老百姓利益的问题进行严格的监督,并实行问责制。

四、努力实现学区就近入学

一方面应遏制“国有民办”学校的扩张趋势,将更多的优质教育资源投向薄弱学校,增加“短板”才能增加盛水总量。另一方面,要保证给每一个适龄儿童提供公费学位,还应该满足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对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问题,要科学规划,增加学校布点,为越来越多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提供免费、免试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学位,使进城务工子女不仅“有学上”,还能“上好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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